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簡要描述:過濾吸收器 HS-GL00Q在人防工程中,需要使用過濾吸收器保障人身安全。在采購過濾吸收器時,需要符合一定的規(guī)定,不可以自行決定使用什么樣的過濾吸收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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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關于使用新型人防過濾吸收器的通知》(國人防〔2011〕58號)的要求,為確保人防工程的核生化防護能力,有效保證人防工程過濾吸收器“平時安裝、戰(zhàn)時防護"的戰(zhàn)備效能,結(jié)合蘭州市實際,從2012年9月1日起,全市新報建、報審、設計的人防工程項目(單建式人防工程和結(jié)建式人防工程),一律采取新型的人防過濾吸收器(RFP-500、RFP-1000型),停止使用LX-1000型、77-2-1000型等過濾吸收器。請各設計單位嚴格執(zhí)行上述規(guī)定進行設計,施工圖審查機構嚴格依此進行審查把關。
二、浙江省的規(guī)定
關于使用新型人防過濾吸收器有關事項的通知
各市、縣(市)人民防空辦公室:
根據(jù)人防辦《關于使用新型人防過濾吸收器的通知》(國人防〔2011〕58號)要求,自2011年3月1日起停止生產(chǎn)使用LX-1000型、77-2-1000型等過濾吸收器,推廣使用RFP-500型、RFP-1000型新型人防過濾吸收器。因新型過濾吸收器仍處于試生產(chǎn)階段,為做好新老過濾吸收器銷售安裝的銜接工作,現(xiàn)就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新型過濾吸器的銷售仍采用浙江省工商管理局、浙江省人民防空辦公室聯(lián)合制訂的《浙江省人防工程防護(化)設備供貨安裝合同》;
二、2011年3月1日前已簽訂供貨合同的項目,老款過濾吸收器仍可在人防工程中使用;2011年3月1日后簽訂供貨合同的項目,必須使用新型人防過濾吸收器;
三、在過渡期間無法采購到新型過濾吸器的,各地人防辦(人防工程質(zhì)量監(jiān)督機構)在人防工程驗收時可對防化設備的安裝暫緩驗收,待正常供貨時再進行補驗。
四、各地人防辦應督促人防工程施工圖審查機構在施工圖審查過程中做好相應的落實工作。附件:過濾吸收器安裝示意圖和相關指標。
根據(jù)以上的地方通知,我們依然可以探尋到部分人防工程過濾吸收器新標準規(guī)范。根據(jù)人防局的通知,有一些型號的過濾吸收器已經(jīng)禁止使用了。所以,各大工程在進行招投標的時候,一定要按照自己省市的通知,將符合標準的企業(yè)納入,減少日后的糾紛,更多相關問題您可以咨詢婁底律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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